紅網常德4月12日訊(通訊員 丁建英 陳源 賀延安 趙斌)酒後騎車碰人,本來已屬不該,還藉著酒勁強詞奪理,推倒對方並用跳刀將其刺傷。4月10日,犯罪嫌疑人黃某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但無社會危險性不批准逮捕。
  黃某繫到常德經商的株洲人,與妻子曹某苦心打拼小有業績,日子過得很愜意,眼下,妻子已懷孕8個多月,黃某裡外忙乎也根本不覺得辛苦。3月26日,中午喝了點酒的黃某騎著一輛電動三輪車外出辦事,途經一彎道時,迎面走來的方某因躲閃不及,不慎被輕輕碰了一下,方某不滿地罵了一句,黃某將車停在路邊後隨即與方某發生激烈爭執,並跳下車將其推倒在地,當方某爬起來試圖還擊時,黃某便從身上掏出一把跳刀刺向方某右手臂,方某頓時血流如註。自知闖禍準備逃跑的黃某被周圍群眾抓住後扭送至公安機關。經鑒定,方某的傷情為輕傷。
  看守所里的黃某想著無人照料妻子,為自己的莽撞衝動悔恨萬分。考慮到黃某悔罪態度良好,且對被害人給予積極賠償,檢察機關遂決定不批准逮捕黃某。承辦檢察官提醒,衝動是魔鬼,遇事須冷靜,傷人又害己,法律不容情。  (原標題:騎電動車刮到行人被罵 司機停車爭執將人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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