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據《南方日報》報道 廣東珠海香洲區法院家事合議庭近日發出全國第一份反家暴“遷出令”,併在強制執行程序下迫使一名施家暴男子搬離居所,切實保障了家暴受害者的權益。
  吳蘋(化名)和陳勇(化名)2008年1月經婚姻介紹所介紹認識,同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陳勇經常向吳蘋索要錢財,稍不如願就毆打妻子。在吳蘋提出離婚時,陳勇不同意,還威脅恐嚇她。不願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的吳蘋向珠海市婦聯維權站求助,並於2013年底向法院提請離婚訴訟,並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法院作出判決,准予雙方離婚,同時責令陳勇於裁定生效之日起15日內從吳蘋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內遷出。但在判決後,陳勇拒不搬離,日前,法院即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在執行局法官的介入下,陳勇自動搬離了住所。
  (原標題:珠海發首份反家暴遷出令 惡夫被法院逐出家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u87vubv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