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南都訊 記者張艷芬 廣州的二手樓交易,不再必須按房屋成交價0.5%-3%繳中介費了。記者從廣州國土房管局獲悉,根據最新規定,中介費由交易當事人與中介企業商定,實施市場調節價。
  此前規定:如果是獨家代理盤源,中介可最高額收取房款3%作為中介費;如果是非獨家盤源,最高中介費不超過2.5%。一些小中介行甚至只收0.3%-0.5%的中介費就願促成成交。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標準,指向房屋買賣雙方合計收取的費用標準。
  最新調整:根據《廣州市物價局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進行修改的,修改的核心內容是中介費從“定價”改為“市場調節價”。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由委托和受托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市場反應:滿堂紅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說,新規其實已實施了一個月,目前市場價仍是2.2%左右的中介費,但不排除一些急著賣房的業主會主動給佣金,他說,在北方有些城市的業主給2%的佣金是常見的,但廣州的慣例向來是業主實收,不過今年4月份以來他所在的中介行也有上千宗交易業主付佣金的,“其實主要是看到底是賣方市場還是買方市場。”他說。  (原標題:二手房中介費 不再3%封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u87vubv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